关于下发2017年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分工会(工会小组):
根据《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补充意见》(浙总工发〔2015〕13号、〔2016〕17号)及《关于加强集团公司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杭钢工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工会对2017年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进行了认真筹划,制订了活动计划,并报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下发,望遵照执行。
一、疗休养对象
疗休养活动面向全体在岗教职工(新进教职工于次年享有资格),优先考虑2017年度退休的教职工。仅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参加, 不得互相顶替,且一律不允许带家属、配偶及子女(包括未成年人)。具体范围如下:
1、与学院签订校部协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2017年新进校人员不参加此次疗休养);
2、与学院签订部门协议且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职工(2016年6月31日前入校);
3、冶金集团、冶金房开、成教学院、技师学院、三大园区、风险投资研究院、冶金俱乐部等单位签订校部协议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与以上单位签订部门协议的人员可由各单位参照学院标准自行安排疗休养);
4、外聘教师、台湾教师、退休返聘人员、柔性引进人员不在本次疗休养范围内。
5、在校工作一年以上(2016年6月31日前入校)且2017年6月在岗的工勤C类人员。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因故未能参加本轮疗休养的,按自愿放弃,学院不再另行安排 。
2017年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疗休养时间
教职工疗休养从2017年开始,两年一轮。本轮(2017-2018)疗休养活动中每位教职工只能参加一次,杜绝重复安排。疗休养时间不得超过5天(工勤C类人员不超过3天)(含在途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疗休养活动安排在暑假进行。
三、疗休养地点
疗休养地点安排在省内。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省部属企事业工会2017年下发通知中所提供的的疗休养基地和服务单位,确定本轮教职工疗休养地点。
2017年建议疗休养地点为:舟山、铜庐、嘉兴南湖、千岛湖(工勤C类人员为雁荡山)。
四、疗休养费用
教职工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为参加疗休养活动教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费用可在疗休养费用中列支。疗休养费用标准按不高于400元/人·天的限额,凭票据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不得在单位其他经费中支出。每两年为一个疗休养实施周期。每个周期疗休养总费用不能超过2000元/人的限额标准。
2017年计划安排300名教职工参加疗休养(人数上下浮动10%),经费预算为陆拾陆万元(330人*2000元=660000万元)。工勤C类人员计划安排16人参加疗休养,经费预算为壹万贰仟捌佰元(16人*800元=12800元)。
教职工个人未经批准在学校疗休养计划外自行组织的活动,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组织实施
学院工会统一组织管理并具体实施。院工会负责制订年度疗休养计划,管理疗休养经费,提出疗休养具体时间、对象、人数及疗休养承办单位和地点,报学院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二级分工会根据年度疗休养计划中人员指标,负责组织报名工作(优先考虑即将退休的教职工)。院工会根据报名情况,制订疗休养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涉及疗休养目的地、实施时间,各疗养点人数、主要负责人、活动内容、各个线路环节点接洽,食、住、行等必要的安排),并与各疗休养点签订疗休养合同,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规范疗休养内容和时间,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疗休养费用一律按实际结算,费用结余不退,超支自理。坚决禁止以疗休养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禁止使用费用结余购买纪念品。
2、加强规范化管理。学院工会要认真制订疗休养计划、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已经确定的参加人员和线路不得临时变更。因个人原因未能成行而产生的费用损失由该教职工自行承担。出行后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疗休养活动的,个人返回的交通费等费用自理,并按已享受一次疗休养处理。教职工在一个实施周期内没有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其经费额度不保留到下一周期。
3、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学院工会要加强对疗休养工作的管理,在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中要强化安全措施,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要预防在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让每位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都了解《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须知》(附件2)并自觉践行。要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商业保险,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选派有一定组织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领队,确保疗休养活动安全有序。
4、对参加疗休养教职工进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在疗休养活动中一定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互帮互助,努力营造和谐的休闲环境,同时也要维护学校良好的对外形象。
5.每期疗休养活动结束后,领队负责填写《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意见征询表》(附件3),及时反馈学院工会。
学院工会联系人:张小燕 13626580675 88335825/885825
附件:1.2017年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2.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须知
3.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意见征询表
4.教职工疗休养活动领队工作职责
学院工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
2017年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分工会(工会小组) |
休养名额(人) |
备注 |
1 |
材料 |
8 |
|
2 |
成教 |
6 |
|
3 |
电子 |
13 |
|
4 |
房开 |
5 |
|
5 |
管理 |
25 |
|
6 |
集团 |
4 |
|
7 |
经贸 |
22 |
|
8 |
汽机 |
20 |
|
9 |
设计 |
21 |
|
10 |
人文 |
22 |
|
11 |
体发 |
12 |
|
12 |
信息 |
28 |
|
13 |
行一 |
38 |
|
14 |
行二 |
42 |
|
15 |
行三 |
20 |
|
16 |
园区 |
5 |
|
17 |
杭州技师 |
9 |
|
18 |
工勤C类人员 |
16 |
|
合 计 |
316 |
|
附件2
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全须知
为增强休养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教职工休养活动安全有序,请参加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认真阅知并严格执行:
一、乘车安全事项
1、乘坐车辆时须服从导游安排,系好安全带;讲究文明乘车,不吸烟,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记清集中时间、地点、车型车牌,不迟到早退。
2、车辆临时停靠时,须服从导游安排,请勿独自远离团队。
3、乘车途中,不要与司机交谈;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或向车外乱扔杂物,以防发生意外。
4、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车窗,拿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二、住宿安全事项
1、入住酒店后须了解酒店安全须知及安全疏散示意图。
2、注意检查酒店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以防丢失。退房时检查随身物品,切勿遗忘。
4、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导游;并在酒店总台领取酒店名片,迷路时按地址询问或打的安全返回酒店。
6、发生火警时镇定地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可挥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休养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
3、休养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饱食、贪食;休养期间请勿饮酒。
4、出行时请随身携带自己常规治疗药品(高血压、糖尿病等)。也可自备一些常用药物,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四、游览安全事项
1、自觉遵守景区游览规定,听从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并服从安排,不乱扔烟头和火种;爱护文物、爱护花草树木,文明游览。
2、经过陡峭、狭窄的道路、潮湿泛滑道路、水边、桥边等不可拥挤。在拍摄、游览时要加强自我保护,严禁违规攀爬等行为。
3、登山或前往险峻处观光、参与活动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并做好防护工作,严禁参加有安全风险的活动。
4、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不超载超员。
5、游览时应结队成行,不得擅自行动,以防发生意外。如迷失方向,则原地等候或打电话求助。
五、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
2、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及贵重物品;严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六、其他安全注意项目
1、随身携带并保管好本人身份证。
2、如遇突发事情,应及时报告领队和导游,寻求帮助。
3、参加休养的教职工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休养活动。患有传染性疾病、心脏病、严重关节炎和孕妇等,不宜参加疗休养活动。
4、参加休养的教职工不得携带家属或亲朋好友。
附件3
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意见征询表
单 位 |
|
承接疗休养基地 |
|
地 点 |
|
活动起止时间 |
2017年 月 日出发, 月 日返回。 |
人 数 |
|
备 注 |
|
本期领队 |
|
联系电话 |
|
评 价 |
满意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备 注 |
行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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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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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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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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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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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或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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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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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休养活动结束后,请认真填写此表并及时反馈学院工会
电子邮箱: gh@mail.zjitc.net
附件4
教职工疗休养活动领队工作职责
1、出发前向参加休养的教职工介绍本次疗休养目的地概况及注意事项,掌握本次休养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2、监督和配合旅行社(导游)全面落实休养合同。
3、负责休养团队与导游、院工会的联络与沟通,出面协调和解决休养教职工的意见(投诉)和要求,维护休养教职工的权益。
4、配合导游处理协调休养期间相关事宜,如需调整休养活动期间安排,应及时请示院工会,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5、安排团队入住饭店,办理入住手续并分配房间,协助团员解决入住后的有关问题。
6、监督休养期间用餐饭菜质量和数量(菜单标准),提出整改建议。
7、关注休养教职工的动向,防止出现各种不良情况。与旅行社一起妥善处理各种应急事宜。
8、在休养结束前,负责向参加休养教职工征求本次休养活动的意见,并如实填写《教职工休养活动意见征询表》,休养结束及时反馈院工会。
联系人:张小燕:电话:88332965。
邮箱:gh@mail.zjitc.net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