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贸工〔2019〕7号
关于开展工会年度重点工作总结、“先进(模范)职工之小家”验收复查的通知
学院各二级分工会(工会小组):
根据集团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职工之家”创建等有关规定,现开展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复查、验收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
1、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认真做好本年度重点工作总结,要求有具体的内容、做法、成果、体会,文字精炼。总结请于12月18日之前上报学院工会。
2、已是学院“先进(模范)职工小家”的分工会(工会小组),请于12月18日前上报附件《学院分工会“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复查、验收细则(自查表)》,自评打分。请注意:“合格职工小家”考核总分达75分以上,“先进职工小家”达85分以上,“模范职工小家”达95分以上。
第二阶段:
1、学院工会领导、工会委员组成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组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复查验收组,对各二级分工会(工会小组)年度重点工作和“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工作进行考核、复查。对照《学院分工会“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复查、验收细则(自查表)》,结合各分工会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复查工作结束之后,学院工会对达到“先进(模范)教职工小家”标准的分工会(工会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疑议后,公布评选结果,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三阶段:
适时召开工会创新、特色工作汇报交流会。
附件:学院分工会“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复查、验收细则(自查表)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