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部门,二级单位,教职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16〕17号)要求,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院教职工
二、捐款标准
依据通知要求,倡议每位教职工捐出一日工资,结合学院实际,将我院教职工捐款数额定为:
教职工:50元/人(部门聘用人员30元/人)
高级职称人员:100元/人
中层干部:100-200元/人
院级领导:300-500元/人
三、时 间
2016年3月份
四、形 式
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在教职工2月份奖金中代扣代缴。
五、有关事项
1、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教职工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奉献,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愿,如有不愿意捐款的教职工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所在部门、姓名发至学院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并注明意见。
3.学院教职工所捐款项由学院工会统一交到温州市慈善总会。
党院办 院工会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