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榜样,从而更好地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院工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全院17个二级分工会(工会小组),
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全院共评选出工会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17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干部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团队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配合党政在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业务技能和促进身心健康等工作中富有成效。
3、认真、按时完成院工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
4、重视工会调研和宣传工作,积极向院工会网站投稿。
(二)先进个人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院工会组织的活动,责任心强,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工会组织出点子,能积极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履行职责。
二、评选程序
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分工会进行推荐。院工会根据推荐结果,由工会委员和二级分工会负责人进行联评和确认。院工会将发文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分工会要重视推荐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选。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应该具有榜样作用。
2、请于2016年1月14日中午11:00前将推荐表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
联系人:张小燕 88332965
院工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