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
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每天3:50—6:30)举行;
地点:冶金羽毛球馆。
二、主办单位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三、承办单位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二工会。
四、参加单位
以学院各二级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五、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男女混双。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一名,各单位每项可报2组运动员,一名运动员可兼报二项(单打兼报双打或混双)。
(二)年龄规定:年龄不限,须身体健康者。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直接采用淘汰制。比赛赛程等名单报上来以后再定。
(二)单项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21分每球得分,打到29分平后领先1分则为胜方。
(三)比赛中如出现运动员申诉,由裁判组最终裁决。
(四)比赛执行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及世界羽联的相关补充规定。
(五)比赛用球为银鹤101比赛用球。
(六)比赛须提前15分钟向检录组报到。
八、录取名次
(一)单项个人赛各组取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同时各组别各项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各代表团团体分,团体前6名按14、10、8、6、4、2计入年度教职工文体比赛活动团体总分,不再另行奖励。
(二)如报名参赛(队)人数不足录取数时,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录取名次。
九、报名和报到
(一)请于赛前2013年5月7日前将纸质报名表报(报名表见附件)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报名表请同时发送电邮至gh@mail.zjitc.net。
(二)报名表应按要求逐项详细填写,并经代表队所属单位审查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十、裁判员、仲裁
裁判员由学院羽毛球协会担任;仲裁由裁判组裁定,裁判组成员包括:蒋斌、张志国、陈珊。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