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工会(工会小组):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第六届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人员不参加选树。
二、选树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已获得浙江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选。
三、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分工会(工会小组)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3月27日(周三)前将所推荐人选400字主要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h@mail.zjitc.net。学院工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工会。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9〕7号)
学院工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