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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届温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分院(系)、部门:

根据温文明办〔2019〕8号文件精神,学院开展第七届温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温州市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

二、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1“温州市道德模范标准”。

三、推荐办法

学院各分院(系)、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由所属分工会(工会小组)组织牵头,于9月20日(周五)前将所推荐人选200字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报至学院工会。学院工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经学校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文明办。

联系人:张老师88335825

 

附件1:温州市道德模范标准

附件2:关于做好第七届温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温文明办〔2019〕8号

 

 

 

 

 

                                学院工会    宣传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