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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2020年度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
  •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20-03-24
  • 学院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根据温政妇儿工委办〔2020〕1号文件(附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分工会331日前将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报至学院工会学院工会工会组织部门联评,择优推荐上报至市妇联发展部

      联系人:张小燕 13626580675/660675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工会

                                         2020323日


    附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政妇儿工委办〔20201

     

    关于做好2020年度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妇女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实践“巾帼奉献,岗位建新功”活动,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温州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对象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业市场、社区、农村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班、组、队、站、所)和岗位(科、岗、柜、店、台)。原则上单位须建立妇联组织,并获得县(市、区)级“巾帼文明岗”称号或相应市级荣誉。

    具备的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除专业市场等特殊领域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遵纪守法好。岗位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3.组织领导好。创建工作得到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指导,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纳入整体工作安排,能够为创建活动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建有创建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4.管理规范好。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总结,有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制定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内容,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创岗档案健全,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5.信息建设好。能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和台账电子化管理,提升创建水准,反映创建成效。

    6.环境建设好。工作场所标识明显,有便民的服务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岗位环境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7.岗位文化好。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并经常组织岗位成员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8.业务技能好。岗位成员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学习,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9.岗位效益好。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岗位工作成效突出,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10.素质提升好。教育培训学习交流推优制度完善。岗位成员热爱学习,积极向上,有高效的团队精神,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11.志愿服务好。岗位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讲奉献,树形象。积极参与“百岗联村”行动、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巾帼文明岗”成员均为志愿者。

    二、申报流程

    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创建单位向当地妇联相关部室提出申报,并填写申报表格。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报市直申报岗,各县(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各相关部门的申报。

    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次年组织开展温州市巾帼文明岗考评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至市妇联发展部。各级妇儿工委办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的巾帼文明岗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各地各单位要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规范管理,扩大宣传,尤其要在复工复产、乡村振兴、垃圾分类、庭院整治等中心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联系人:黄胡婕

    电话:88965253

    邮箱:1639794672@qq.com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328室

     

    附件:1.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名单汇总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

    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集体(岗位)名    称

    集体(岗位)负责人姓名

    集体(岗位)

    总 人 数

    联系电话

    集体(岗位)女性人数

    所在单位

    邮    编

    通讯地址

    何时获得设县(市、区)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所在单位是否建有妇联组织

    (500字)

    主要

    获奖

    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妇儿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妇儿办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温州市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名单汇总表

     

    申报单位(公章)                  

     

    序号

    集体(岗位)名称

    何时获设县(市、区)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集体(岗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