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参加选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一线教师均可参选。
(二)选树标准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选树步骤(详见附件1)
(四)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院系、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5月15日(周五)前将本院系、部门推荐人员的《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707870938@qq.com。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院内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于校内公示后, 将我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浙江省教育工会。
联系人:张老师88335825/885825。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6号)
附件2: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
学院工会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