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工〔2020〕5号《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附件)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三育人”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部门、教研室等。
“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选树条件(详见附件)
(三)推荐名额
“三育人”先进集体、“三育人”先进个人,我院分别推荐一个。
(四)推荐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于6月22日(周一)前将《先进集体登记表》(见附件)、《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7870938@qq.com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联评,择优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参评,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并在院内公示后,将推荐材料报送浙江省教育工会。
联系人:张老师88335825/885825
附件: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
学院工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