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 席: 庄秀丽
副主席: 蒋 斌
女工、生活委员: 林 慧
组织委员: 崔荣生
青工、宣传委员: 蔡景界
提案委员: 徐国盛
福利安全委员: 方益益
文体委员: 张志国
(二)第四届工会经审委员会组成
主 任: 王立新
委 员: 王国银、卓芬波
(三)女职工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 任: 林 慧
成 员:张淑琴、陈思敏、周笔勤、何月姝、张小桃、陈 露、舒 宏、赵秀芝、翁昭煜、韩义秀、赵 岚、徐向莹、林 慧、卢 璐、罗伟丽、王 美、赵喜林
(四)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 任: 徐国盛
委 员:金晓燕、叶聪相、赵 岚、舒 宏、陈 珊、陈星关、贾永枢、廖文献、张其亮
二、工会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工作职责
1、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院工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学院行政的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发挥作为党委、行政联系全院教职工的桥梁、纽带的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全院教职工服务。其职责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2)根据学院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布置、检查、指导各二级工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3)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双代会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及闭会期间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支持各二级学院和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4)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听取群众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6)广泛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的积极性,组织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负责工会活动室管理工作。
(7)服务教职工群众,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负责组织教职工的疗休养工作,做好教职工的健康体检有关工作。
(8)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生活状况,使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负责退休教职工的服务工作。
(9)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做好教职工的各项福利发放工作。
(10)积极做好送温暖、献爱心工作,尤其要做好困难教工的扶贫帮困工作。
(11)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新老会员的接转工作,负责工会文书档案整理工。
(12)办理学院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2)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
(3)审查同级工会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准确合理的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
(4)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5)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以保证工会财务工作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下属组织。在同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根据工会工作计划研究本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
(2)团结动员女职工积极参加学院改革与建设;团结带领女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
(4)参与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政策、规章制度的制订,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
(5)根据女职工特点,开展适合女职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6)教育女职工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定期组织培训女工干部,抓好女工委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女工委干部队伍素质。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8)定期组织女职工身体检查和保健知识讲座。
4、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第一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是在教代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日常工作由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
2、 第二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3、第三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4、负责起草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做好提案的收集、分类、登记、审查、交办、催办、督办、立卷和归档工作;
6、围绕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和联系相关人员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调查和考察等活动,向院教代会提交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7、做好本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考察、调查研究、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和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及草拟考察(调查)报告或情况汇报等工作;
8、负责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和总结的起草、立卷和归档工作;
9、负责答复提出的有关本委员会工作的提案;
10、组织委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
三、工会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
1、学院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教代会、提案、组织、三育人、扶贫、维权、财务、女工、福利等工作。
(1)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根据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工会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分工会实施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学院实际,负责组织召开院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的常务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工会履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受教代会委托对校行政各部门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布置工作,组织工作检查,进行总结,交流经验。
(5)配合党委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工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负责工会干部的思想、业务、作风建设,加强工会形象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6)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领导工会发挥作为党委、行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党委和行政的参谋。
(7)组织编订及审查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审批财务收支。
(8)领导工会积极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努力把工会建成“教职工之家”。
(9)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搞好评、比、选、树工作。
(10)领导工会开展教职工的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
(11)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院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宣传、文艺、体育、青工、教学科研、协会等工作。
(1)参与工会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的制定,督促检查工会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2)根据主席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3)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呼声,提出解决教职工实际问题和合理要求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4)进行工会工作调研,及时提出深化和改进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建议,不断提高工会、教代会工作层次。
(5)收集整理教职工代表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教代会作出的有关教学科研的决议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或学校重要会议讨论的有关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方案的制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7)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增进工会凝聚力。
(8)工会主席缺编或长期不在位时,工会副主席履行工会主席职责。
(9)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工会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3、女工委员岗位工作责职
(1)围绕党委和院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
(2)每年组织一次女教职工活动,丰富女教职工生活。
(3)经常向学院工会委员会汇报女工工作,并经常向上级工会女职委汇报工作,提出建议。
(4)经常了解女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尽力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女教职工的权益和特殊利益。
(5)关心大龄青年婚姻恋爱,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负责女工工作情况统计表的上报工作;负责《育龄教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表》台帐的建立(包括女教职工花名册、已婚女教职工名册、特困女教职工卡、女教职工生育名册、女教职工结婚登记名册)。
(7)负责组织育龄已婚女教职工的查孕查环查病工作。
(8)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组织委员岗工作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具体工作,审查发展新会员,按《工会会籍管理规定》负责会员统计、会籍管理及会员转移关系等指导工作。
(2)承担工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具体工作,掌握学院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做好学院教代会召开期间的筹备工作、会议记录、会议材料汇总、汇编交付编制打印等工作。
(4)指导、帮助各二级单位、院系等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5、提案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提案的征集工作,对提案进行审查立案。
(2)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承办部门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3)组织评选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对敷衍、推诿、拖拉的提案承办部门提出批评,限期改进。
(4)向代表大会或教代会执委会报告工作。
(5)在代表大会提案办理结束后,对提案及处理结果移交学院工会立卷归档。
(6)负责做好教职工合理化建议意见的收集、办理和评比等工作。
(7)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6、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工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
(2)负责学院工会年度计划中各项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开展全院性业余文体活动,做好大型文艺活动和体育赛事的实施工作,每次活动前须提供详细的书面活动方案和说明,活动后做好总结工作。
(3)指导、协助各分工会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灵活多样、普及型的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
(4)组织举办有关文艺、体育、健身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和报告。
(5)负责工会各项文体活动、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6)负责体育器材、乐器等物品的登记、管理、保养工作,建立器材台帐,确保帐物相符。
(7)负责教职工文体协会的发展和指导工作,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8)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7、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青年教职工工作。
(2)开展青年教师情况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3)每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负责组织青年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情况反映和建议。
(4)组织青年教职工联谊活动、趣味运动会、演讲比赛等文体和户外活动,加强沟通和交流。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8、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指导做好院工会内部信息管理工作。
(2)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工会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院工会网站建设和完善工作,发挥工会网站宣传舆论导向作用。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9、福利安全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调查与了解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通过工会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利益。
(2)参与学校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规定、条例的拟定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3)研究决定教职工节假日生活福利、疗休养等工作,做好特困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4)做好福利经费预决算,合理使用福利经费。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教职工健康休养和先进人员的疗休养工作。
(2)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
(3)负责教职工红白喜事慰问的组织工作。
(4)负责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和前期准备工作;
(5)负责接待群从来信来访并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6)负责抚恤帮困工作,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7)协助工会集体福利及慰问品的发放工作。
(8)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