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分工会委员会委员3名(均为兼职),其中分工会委员会主席1名。
三、选举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本届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定为4名(含差额1名)。
四、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因故缺席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投票,也不再补投票。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的得票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以得反对票少的候选人当选,若反对票数仍然相等,则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五、选举前,大会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六、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计票监督。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教职工(会员)代表中推选。
七、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八、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
九、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本办法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